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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27 16:40:48     阅读:次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33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新村建设一期(EPC)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9】217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49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2590平方米,车库面积1899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400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建安工程设计限额:1176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道路、景观绿化等的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及保修责任。(具体内容根据经审定后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仅指施工单位)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5)、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及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红线图、概算报告等)。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市新天地东区11幢15层;

联系人:方玉忠、马祥森;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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