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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慢行系统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3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慢行系统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东至东外环,南至兴宁东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通途路。
建 设 规 模:慢行道路改造包括新建、改造步道,新建绿道和城市道路的衔接坡道,改造台阶为坡道,步道划线,新架设桥梁三座及桥下空间改造。景观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地面铺装,临河栏杆,景观构架,小型服务构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提升等。
项目总投资 :3999万元。
设 计 概 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3399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 务 期 限: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 段 划 分:1个。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专业园林绿化类;
3.4 其他:
3.4.1 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4.2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4.3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74-879689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联 系 人:李薇、唐虹波
电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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