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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石浦镇城区灯光亮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易登记号23GC02004)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上下限区间、商务标评审内容、投标文件格式等以“招标文件20230714(补遗版).PDF”为准。
2、工程量清单以“固化清单-3(定稿).xlsx”为准。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下载并使用最新版本。
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注意。
招标人:象山县浦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3年07月14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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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1].pdf | 文件下载 | ||
| 初设文本0707.pdf | 文件下载 | ||
| 招标文件20230714(补遗版).pdf | 文件下载 | ||
| 固化清单-3(定稿).xlsx | 文件下载 | ||
| 招标文件20230711-8(最终稿).pdf | 文件下载 | ||
| 招标文件20230714(补遗版).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象山县石浦镇城区灯光亮化工程(EPC)总承包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象山县石浦镇城区灯光亮化工程(EPC)总承包的澄清修改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