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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01号)
标段编号:22GC06126
补遗书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遗书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Ⅱ标爵溪街道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3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714.4951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628.7557万元~660.9080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7.5%~-12%(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市政工程 |
588.5384 |
-10% |
529.6846 |
-6% |
553.2261 |
仿古建筑工程 |
25.5088 |
-13% |
22.1927 |
-6% |
23.9783 |
绿化工程 |
100.4479 |
-20% |
80.3583 |
-15% |
85.3807 |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714.4951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625.1832万元~660.9080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7.5%~-12.5%(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景观、仿古工程 |
154.6128 |
-13% |
134.5131 |
-6% |
145.3360 |
市政工程 |
459.4344 |
-10% |
413.4910 |
-6% |
431.8683 |
绿化工程 |
100.4479 |
-20% |
80.3583 |
-15% |
85.3807 |
二、原招标文件P3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7.5%、-8%、-8.5%、-9%、-9.5%、-10%、-10.5%、-11%、-11.5%、-12%)10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
(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7.5%、-8%、-8.5%、-9%、-9.5%、-10%、-10.5%、-11%、-11.5%、-12%、-12.5%)11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三、原招标文件P12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市政工程 |
5885384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A: 元 |
||
仿古建筑工程 |
255088 |
下浮6%~下浮13% (含本数) |
B: 元 |
||
绿化工程 |
1004479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C: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C) |
7144951 |
下浮7.5%~下浮12%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82635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C)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
注:1.投标报价应于投标函所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7.5%- 12%)(含本数)。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景观、仿古工程 |
1546128 |
下浮6%~下浮13% (含本数) |
A: 元 |
||
市政工程 |
4594344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B: 元 |
||
绿化工程 |
1004479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C: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C) |
7144951 |
下浮7.5%~下浮12.5%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82635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C)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
注:1.投标报价应于投标函所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7.5%- 12.5%)(含本数)。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电子招标文件版本“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Ⅱ标爵溪街道[1.0]”不变,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2年7月1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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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2].pdf | 文件下载 | ||
| 施工图纸-爵溪.rar | 文件下载 | ||
| 已审定的工程量清单.xlsx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Ⅱ标爵溪街道[1.0].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 | ||
| 已审定的工程量清单.xlsx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Ⅱ标爵溪街道[1.0].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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