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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01号)
标段编号:22GC06127
补遗书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遗书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3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897.5173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780.8401万元~821.2283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13%(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市政工程 |
651.3120 |
-10% |
586.1808 |
-6% |
612.2333 |
绿化工程 |
246.2053 |
-20% |
196.9642 |
-15% |
209.2745 |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897.5173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776.3525万元~821.2283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13.5%(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景观工程 |
207.8117 |
-13% |
180.7962 |
-6% |
195.3430 |
市政工程 |
443.5003 |
-10% |
399.1503 |
-6% |
416.8903 |
绿化工程 |
246.2053 |
-20% |
196.9642 |
-15% |
209.2745 |
二、原招标文件P3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10.5%、-11%、-11.5%、-12%、-12.5%、-13%)10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
(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10.5%、-11%、-11.5%、-12%、-12.5%、-13%、-13.5%)11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三、原招标文件P11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市政工程 |
6513120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A: 元 |
||
绿化工程 |
2462053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B: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 |
8975173 |
下浮8.5%~下浮13%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95855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
注:1.投标报价应于投标函所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13%)(含本数)。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景观工程 |
2078117 |
下浮6%~下浮13% (含本数) |
A: 元 |
||
市政工程 |
4435003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B: 元 |
||
绿化工程 |
2462053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C: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C) |
8975173 |
下浮8.5%~下浮13.5%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958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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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计(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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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
注:1.投标报价应于投标函所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13.5%)(含本数)。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9日14时0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电子招标文件版本“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1.0]”不变,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2年7月1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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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2].pdf | 文件下载 | ||
| 施工图纸-墙头.rar | 文件下载 | ||
| 已审定的工程量清单.xlsx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1.0].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 | ||
| 已审定的工程量清单.xlsx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1.0].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Ⅰ标丹西街道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Ⅰ标丹西街道的澄清修改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