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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邱隘水厂引水管道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3 16:21:52     阅读:次

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邱隘水厂引水管道工程)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交易登记号:YZ-GCZB-2021176

致:各投标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邱隘水厂引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现修改为:“78791186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5项“其他”中的第25.8条现修改为:“本工程须创建“智慧工地”,承包人至少保证“智慧工地”建设达到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工地管理要求提高费用不作调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内。“智慧工地”建设增加费由承包人自行报价,结算时最高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中安全施工费的8%。承包人选购满足要求的物联网设备,强化各类设备运行维护保障。“智慧工地”建设增加费的使用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根据方案实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备注第3点现修改为:“3.除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两个人员中最多允许其中一个人员由其他人员兼任外,其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人员不得兼任。”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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