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交易 > 区级 > 澄清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A15套店面房出租项目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5)合同期间内,第1年、第2年的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第3年、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按评估价执行”更正为:“(5)合同期间内,第1年、第2年的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第3年、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按评估价执行”。
2、招标文件第17页《合同协议》“6、租金:合同期间内,第1年、第2年的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第3年、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按评估价执行”更正为:“6、租金:合同期间内,第1年、第2年的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第3年、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按评估价执行”。
3、招标文件第28页《租金报价表》中,投标人承诺“(5)合同期间内,第1年、第2年的租金均为年租金中标价;第3年、第4年、第5年的年租金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按评估价执行”。
若投标人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未作更改,也将被视为承诺同意上述内容,不作为重大偏差、不作为无效标。
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2年7月6日
| 上一条: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5套住宅房招租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 下一条: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5套住宅房招租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