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交易 > 区级 > 澄清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5套住宅房招租项目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5、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更正为:“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及分租”。
2、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中“2、租赁用途:乙方将该项目房屋可以转租或自营等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但不允许整体转租”更正为:“2、租赁用途:乙方将对该项目房屋进行管理,不得转租及分租,反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招标文件第25页附表6《投标声明书》,3、我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5)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更正为:“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及分租”。
若投标人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对上述内容未作更改,也将被视为承诺同意上述内容,不作为重大偏差、不作为无效标。
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2年7月29日
| 上一条: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5套住宅房招租项目招标更正公告2 | 下一条: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博苑5套住宅房招租项目招标更正公告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