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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服务大厅值周制度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8-31 10:24:42     阅读:次
各窗口单位:
  现将《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值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值周制度
  第一条 行政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工作人员值周制度。
  第二条 每周由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长,东、西大厅各一名值班人员。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各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掌握窗口工作人员出勤状况并及时做好日常值班及考勤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二)协助检查各窗口工作人员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等规范服务要求以及OSM现场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三)协助中心维护大厅正常工作秩序,关注各窗口动向,及时向中心报告大厅异常动态以及协助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四)负责午休时间群众来窗口办理紧急事项时,通知有关窗口人员及时到岗。
  (五)每天下班前检查大厅电脑饮水机、复印机、空调等公共服务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并将一周记录上交中心综合办公室。
  第四条 中心负责督查值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督促改正。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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