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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动员、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夯实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败,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贯穿中心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保证控制范围的全面性。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控规范应当关注中心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本中心的重要经济活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三)制衡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在中心内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
(四)适应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心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心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使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各类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及其业务流程得到细致梳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中心全体成员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联动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形成管控合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等机制得到建立和健全;账务处理及财务信息编报水平明显提高;内控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汇编形成我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化制度体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二)工作任务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中心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梳理我中心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在以上基础上,建立健全我中心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任务分工
中心内部控制工作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机制的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信息的编报等工作,对具体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具体制度,经中心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具体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内容。
四、主要步骤
(一)组织动员培训学习阶段(10月27日至31日)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我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动员培训会议。同时,开展中心内部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中心全体人员全面了解实施《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中心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二)梳理评估设计阶段(11月1日至15月)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
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查找风险点。
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上,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列出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即控制点,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环节,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保证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三)内控制度健全实施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环节,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控制度建设。
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不同层面的内部控制要求,将管控措施、权责、流程融入内部控制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做到各项制度完整、可操作,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制度体系。
(四) 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估阶段(12月6日至20日)
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并填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撰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针对存在扣分情况,提出改进方向和采取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中心主任沈益红任组长,朱平儿、潘志光任副组长,胡耀明、胡海燕、李金为成员的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中心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内部控制工作开展。
(二)精心组织
贯彻实施《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涉及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
要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落实责任
内控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动规范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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