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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通过第(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一市镇箬岙村美丽乡村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发包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能证明竞包人符合资格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正本)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统一修改为:四、发包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能证明竞包人符合资格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C、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D、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或县城管局出具的)(若有)。
发包人:宁海县一市镇箬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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