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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西店镇溪头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招标文件 修改、澄清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5-16 17:29:22     阅读: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宁海县西店镇溪头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修改、澄清文件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本次修改、澄清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澄清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1项)

第二章竞包须知及前附表: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1.2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修改为:11.2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相应地方作相同修改。

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发  包   人: 宁海县西店镇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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