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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鄞州区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姜山镇新张俞村水环境示范村整治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5-11 16:28:09     阅读:次

关于鄞州区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姜山镇新张俞村水环境示范村整治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1、鄞州区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姜山镇新张俞村水环境示范村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2)条“商务分评分标准”作如下修改:

商务分得分:

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综合评分值:

a: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98分;

b: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0.5% 的,扣 2 分;

c: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0.5% 的,扣 1 分;

商务评分计算时,中间采用内插法,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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