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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采购无人机测绘系统项目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于2018年11月07日分别在宁波政府采购站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向全国征集供应商。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KXZJ-201810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采购无人机测绘系统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7日
四、评定日期:2018年11月28日
五、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03日止
六、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品牌型号 |
中标总金额 |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1 |
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采购无人机测绘系统项目 |
无人机系统A、相机(云台)、差分模块、影像后处理软件 |
飞马 |
645000.00元 |
宁波宝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655号E楼9层912、913室 |
无人机系统B |
大疆精灵 4RTK |
|||||
测图软件 |
迪奥普 SV3602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世安、陈恒、余中东、卢炳生、周能军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货物类标准下浮2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
九、本次招标代理费收费金额为:人民币7740.00元。
十、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4-2885520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
电话:0574-83033198 传真:0574-83033570 邮箱:kxzb01@126.com
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陈春楠、王慧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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