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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市容秩序、三乱清理、共享单车规范化及待建设地块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6-27 11:23:11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东部新城市容秩序、三乱清理、共享单车规范化及待建设地块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2018-15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公共服务

四、公告期限:2018年6 月26日至2018年7月3日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473万元/年,最高限价: 人民币473万元/年(其中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7万元/年、三乱清理A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万元/年、三乱清理B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万元/年、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万元/年、待建设地块管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9万元/年)

六、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标项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采购需求

一

东部新城市容秩序治理,三乱清理,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待建设地块管理服务

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开始执行之日为起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进行资格审查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3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

7.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市容管理(以营业执照为准);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8.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8年7月16日16:00前缴纳标书费并致电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联系人:庄宁超,联系电话:0574-87731619,邮箱610858649@qq.com)。

   注: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本公司前台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17日9: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确认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其他:

   1、特别提醒: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供应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时须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18位。已注册的供应商如以9位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的,请及时更新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jy.nbyz.gov.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zhongguanzixun.com)”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74-87460278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杨利波、陈小云

联系电话:0574-87751301      

传真:0574-87355652-810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附件:招标文件

上一条: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意见征求公示 下一条: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意见征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