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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鄞州新城区路灯日常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8143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 | 鄞州新城区路灯日常养护项目 | 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设施进行日常养护。 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4个月,合同一阶段一签,前两个阶段均为1年,最后一阶段为10个月,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 | 1470406元/年 34个月共4166150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文件附安监部门出具的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5月09日至2018年05月25日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8年05月25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传真或发邮件至本公司并电话(0574-27820691)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人民币500元。
4、购买标书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银行帐号:3901111109000037356。
五、公告期限:自2018年05月09日起至2018年05月2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jy.nbyz.gov.cn)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4.本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忻老师 联系人:王明、林叶、周健
联系电话:0574-28819755 联系电话:0574-27820691/27820693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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