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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方式,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榭开发区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招标项目简介
大榭开发区地处杭州湾畔,距离宁波市40km。其功能定位为世界一流的石化产业基地、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能源中转基地、我国海岛开发开放示范区、宁波—舟山港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大榭开发区环保工作存在企业类型多样化,环保问题突出化,核查管理工作量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大榭开发区环保管理工作,通过购买社会力量在全区工业企业引入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作为现有环保部门技术服务和执法力量不足的有效补充,从而进一步做好环保管理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企业的环境隐患排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检查、雨污分流情况排查、固体废物处置核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支持等。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680000元。
四、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208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五、其他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3.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4.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5.网上注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6.信息公告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单位:宁波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联系人:洪国泰
电话:0574-89283205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海燕
电话:0574-89283252
传真: 0574-8675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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