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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3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溪口镇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溪口镇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FHZFCG(2016)023D / NBITC-20162014G;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溪口镇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镇政府大楼、溪口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大楼、镇政府西大院(综合执法局、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局)二幢办公楼、镇政府北大院(溪口征地办、拆迁办、自来水厂筹建办、森林公安、森林扑火队等)、溪口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车辆管理服务站的卫生保洁、保安、门卫、会务服务四个部分内容。
最高限价: 120万元/年*3年=36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如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报奉化市采购办批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附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报名时间:自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 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1),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9:00止,逾期递交或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8日9:00,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1)。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老师 0574-88859027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涛、张啸科 0574-87322846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0574-885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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