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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9-08 15:15:01     阅读:次

奉化市公安局对网络安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5)048X ;

二、采购内容:网络安全设备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2、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16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32室)报名。(采购文件可在附件下载)。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5年9月28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14:30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 日14:30;

开标地点: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七、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

八、联系人

奉化市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645102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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