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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307/档案编号:FHZFCG(2015)073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
招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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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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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工业园区 |
工业园区内的安全、保洁、绿化管理等 |
三年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上登记注册。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购买: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21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如需电子文档光盘,请另付50元人民币;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联系电话:0574-87179079,传真号码:0574-87179089);
2、交易中心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19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16时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供应商在2015年8月21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zcfg.aspx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竺先生 0574-88846555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卓先生 0574-27820693
交易场所 联系人:罗女士 0574-885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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