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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7-02 08:54:19     阅读:次

奉化市财政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5)003X ;

二、采购内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标底)、结算、决策审核和复审工作(协议期限三年,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企业。

2、经省或市造价管理部门最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合格(新注册除外)。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名,具有财务审核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会计师不少于1名,上述人员须提供2015年5月底前宁波地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直接入围的资格要求:

2015年5月底前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在奉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独立法人企业直接入围。直接入围单位变更注册地,则直接退出入围。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07月24日16 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5年07月24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8日9 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9时;

开标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

八、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

九、联系人

奉化市财政局联系人:  陈立吉       联系电话:0574-88682812 88524730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5年0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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