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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小型货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030/档案编号:FHZFCG(2015)004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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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
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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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式皮卡车 |
详见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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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 |
1辆 |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报价:包含相关的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和伴随服务费等;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质保期:设备自安装调试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10万公里质保期。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标的产品生产或销售代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如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以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若是分公司的,以分公司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3、投标人若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开标现场当场收取;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RMB2000.00)。2015年02月13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02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zcfg.aspx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人:田先生0574-88926918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卓先生0574-27820693
交易场所: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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