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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法院对信息化集控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能提供本次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4)077X;
二、采购内容:信息化集控分中心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须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工商注册为准);
2、其它特定条件: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单兵设备须在中标公示期间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3、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4年12月09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 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 时;
开标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
七、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ov.cn/sites/ggzy/”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ov.cn/sites/ggzy/zcfg.aspx。
八、联系人
奉化市人民法院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933306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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