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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莼湖水利管理服务站对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延长公告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广汽传祺 1.8T AT两驱精英版 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 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截止时间 2013 年 12 月 11日下午 15 时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3 年 12月 11日 下午15时;开标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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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FHZFCG(2013)080X奉化市莼湖水利管理站车辆询价采购.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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