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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化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奉化市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FHZFCG(2013)088X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02日 六、项目内容:物业管理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波市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八、理由: 奉化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自2011年始一直由宁波市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能按院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双方合作良好,宁波市捷达物业服务公司也是我市唯一一家国家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且物业管理费用相对较低,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其它事项:如有其他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意见。 十、联系方式 奉化市人民法院联系人: 舒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903161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3年12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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