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对奉化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4)003D/NBITC-20142061G;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环境保护局;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项目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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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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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O-NO2-NOx分析仪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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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O2分析仪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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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O分析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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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O3分析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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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臭氧校准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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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态校准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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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零气发生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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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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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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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气象分析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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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据采集器、VPN数据传输及系统集成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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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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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气体流量校准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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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水质自动采样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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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持式甲醛分析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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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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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降水采样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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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颗粒物采样器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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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噪声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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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便携式PH溶解氧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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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站房(约30平方、含空调、稳压电源、气象塔)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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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三年运维服务(人工、耗材、备件)/站 |
2个子站 |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4月2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处(宁波市正大巷32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自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9000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奉化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四楼),截止时间2014年4月29日9:00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29日9:00,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四楼)。
八、其他事项: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4-88576610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史涛、周华君联系电话:0574-87322846
交易场所联系人:杨老师0574-88589815
2014年4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