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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甬保派出所富春花园生活区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续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1616
单位: 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赁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产权的富春花园生活区店铺(庐山西路131号43、46、48的甬保派出所办公场所)及生活用房(1号楼和8号楼共12套 的辅警宿舍),用于日常办公及休息,一招三年,租赁服务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0161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仑公安分局甬保派出所自搬到保税南区以来,办公场地一直租赁在门牌号为庐山西路131号43、46、48号的富春花园生活区店铺,甬保派出所始终以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标准,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扎根基层,在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打击犯罪活动和查处违法活动、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基础防范、为民服务及企业服务等方面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得到了辖区企业及群众的高度认可。派出所地处保税南区,周边有商业广场、大量员工宿舍及劳务中介公司,人员较为密集,治安相对复杂,派出所365天,灯火通明,守护万家平安。同时蓝白相间的标志性外墙以深入辖区居民的心头,二次搬迁将造成诸多不便。同时富春花园辅警宿舍就在派出所边上,本所60余名辅警宿舍一直租赁在富春花园1号楼和8号楼内,共12套,便于日常休息及值班居住。以上房屋产权所有人均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此项目本次为续租,考虑到搬迁及二次装修以及相关执法规范化设施的重建可能造成的人力、物力等浪费,拟延续租用以保障租赁的稳定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2号7-10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 陈金星
联系电话: 13065857200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北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4
传 真: /
地 址: 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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