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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政务云平台购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镇海区政务云平台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租赁起始时间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政务云服务合同,提供300台云主机(1200核VCPU、2400G内存、90T存储)计算、存储、网络和安全管理等服务,实现了全区42家单位、86个业务系统入驻政务云平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平台现有的86个业务系统均需国产化改造后迁移至基于信创架构的政务云平台。
鉴于宁波市市级信创云资源供应总量不足,难以满足区县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系统国产化改造需求,以及当前国产化设备性能和信创技术不够成熟等原因,经评估认为短期内无法完成已有区级业务系统的国产化改造及基于信创架构的政务云平台迁移,否则将会导致正在使用的核心业务中断,并会增加数据安全风险。因此,我区有必要保留原政务云平台来提供资源用于过渡,并新建信创云平台以满足未来5年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
为确保各业务系统能正常运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采购区政务云平台服务。主要原因如下:
1.为确保政务云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业务系统在过渡改造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同时须具备能力提供同类规模的基于信创架构的云资源,为区内业务系统国产化改造工作提供充足的基础服务,保证各系统能在过渡期内能够逐渐迁移至新的信创云平台,避免因信创资源短缺造成国产化工作中断等问题。目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是唯一一家符合上述要求的机房服务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政务云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入驻单位和信息系统多,业务情况复杂,对安全稳定性要求较高。若更换原有供应商,将涉及系统迁移及其在新环境上的部署调试、系统适配,无法确保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牵涉相关机房、网络线路的重新建设或调整,上述各项费用将高于现服务费用,且原有一期资源(包括网络设备、存储、服务器、配套软件等)也无法继续使用,造成投资损失。因此,选择与原服务提供商继续合作,可为项目节省资金、避免项目重复投入,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描述的情形,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9287807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966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镇海区政务云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24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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