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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宁海县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海县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发改函〔2021〕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拟开展《宁海县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全省5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全国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单位。该单位主持了《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指南(试行)》的编制工作,熟悉GEP核算工作,尤其对我省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编制要求和流程较为熟悉,在该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编制经验,在2021年已开展了我省38个试点地区(含宁海在内)2019年-2020年的GEP核算工作,有充分的研究能力和科研团队来完成本项目。此外,该单位对宁海县的生态环境情况熟悉。核算报告编制是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县域实际,核算结果分析需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对策建议需要有较强的操作性。该单位已承接过多项宁海县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对宁海的生态环境情况掌握基础好。考虑到项目实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为宁海县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的实施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30日至2023年1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4-65256301
传 真: /
地 址: 宁海县环城东路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65265668
传 真: /
地 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42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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