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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项目名称: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沼液异地配送利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象山县域内的畜禽养殖场生产的沼液采集、配送及异地消纳服务并指导农户消纳沼液。服务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生产的沼液基地目前约有36个。沼液消纳地由投标人自行寻找并与消纳地的农户签订沼液消纳合同或协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时分止同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第一次发布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无任何供应商报名;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17:00时分止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共收到一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为宁波龙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本项目专业性强、时间紧迫,根据采购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申请更改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龙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兴岗西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11日 至 2022年0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联 系 人: 张铭倩
联系电话: 0574-65658079
传 真: 0574-65734673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368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象山县财政局采管办
联 系 人: 林胜光
监管部门电话: 0574-65753557
传 真: /
地 址: 象山县丹峰西路16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8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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