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意见征询 >  采购文件需求公示 >  查看详情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崇寿段)拆迁征收代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21 13:26:53     阅读:次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崇寿段)拆迁征收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510: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023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岑云

5、联系电话:0574-58976332

6、联系邮箱:61688776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新建初中项目智慧校园相关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