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意见征询 > 采购文件需求公示 > 查看详情
一、采购人:宁海县越兴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场地填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项目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组成员:具有采矿类或爆破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名);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人员(1名);施工员(1名)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岗位证书、安全员(2名)岗位证书(安监局颁发);以上人员必须配备,其余人员的配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须提供以上人员在2018年1月以后(含1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采矿单位;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五、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2日
六、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管部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越兴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建辉
联系电话:15058252893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 系 人:王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pdf
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场地填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服务项目——预公告.docx
| 上一条: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场地填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服务项目预公告(重发) | 下一条:宁海县白溪整治(蒲岙塘-石马塘)防洪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场地填筑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服务项目预公告(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