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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中心屠宰场污水、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8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废水处理系统 | 一套 | 318.60 | 294.50 |
2 | 废气处理设备-生物滤池系统 | 一套 | 60.02 | 55.50 |
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交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年01月01日至2018年03月29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03月29日至2018年03月30日。
八、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国鸿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世贸中心16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131315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83556096
(预公告招标文件)宁海县中心屠宰场污水、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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