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意见征询 >  采购文件需求公示 >  查看详情

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采购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3-21 14:33:42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进行采购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XZB-NHCG2018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垂直电梯22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扶梯:6台(详见招标文件)

自动人行道:4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1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八、公示期限: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2日。

九、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十、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城关北斗北路221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65258350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平、徐斌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宁海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采购电梯项目【招标文件】20180321.doc

上一条:宁海县西店镇中心小学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预公告 下一条:宁海县西店镇中心小学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