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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C1,C2,17号地块工程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4-13 13:50:16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C1,C2,17号地块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名    称

数量

主要规格和技术参数

1

电梯

21

参阅招标文件

三、 本项目预算金额: 735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所投品牌客梯2013-2015年度其中一年的主营业额≥30亿元人民币(以提供制造商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宁波市质量监督局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五、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预公告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4日,在上述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招标人提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4-59959369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建锋      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地 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

   邮编:315600

 

(0410)宁海县梅林街道C1C2F地块工程电梯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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