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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政府采购自行验收项目验收报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2-24 15:42:02     阅读:次

一、合同编号: 11N0029644012022401 

二、合同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NBWY-XS-2022003 

四、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象山县鹤浦镇鹤西路58号 

   联 系 方 式:0574-65017611 

   供应商(乙方): 浙江清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298号裙楼 

   联 系 方 式: 133066111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服务要求: 鹤浦镇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服务期限: 3年 

   服务地点: 鹤浦镇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伍争峰、刘长军、陈泽宇 

九、验收意见: 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上一条:象山县海洋预警监测和海洋灾害应急防御项目 下一条:象山县海洋预警监测和海洋灾害应急防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