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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章水镇农村饮用水村级水站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0日
五、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3日
六、更正内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4月08日 16:30 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余姚市西石山北路239号云鼎商城1幢409室;拟在2020年04月08日16:30之后,2020年04月09日14: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丁佳丹;联系电话:13958346987(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980590857@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振兴东路111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574-884778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余姚市西石山北路239号云鼎商城1号楼409室
项目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958346987
传真:0574- 6285079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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