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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24
二、项目名称: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日
五、更正及补充事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4月20日17:00前(含,北京时间,下同)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收件人:史宇骁0574-83033198/13989372288;拟在2020年04月20日17时00分之后,2020年04月21日14时00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史宇骁;联系电话:0574-83033198/13989372288(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kxzb02@126.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0574-8743761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宇骁、陈斌武、郑菊琴、王凯翔 电话:0574-83033198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邮箱:kxzb02@126.com 邮编: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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