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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ZWQT2020-03)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疫情期间重新启动采购活动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09 16:13:57     阅读:次

一、招标编号:HZWQT2020-03(NBITC-20201007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兴慈七路临时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0日

暂停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5日

五、疫情期间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9日

六、疫情期间重新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根据本项目招标人及整体进度的要求,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改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1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2020年3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16:30时前。

5、其他说明:

5.1投标人原则上仅可委派1人至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具体见第5.2条),该人员须出示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且出示时颜色为绿色,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未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或未出示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或出示的颜色非绿色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同时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5.2开标现场将视投标人的数量情况,开启微信群或钉钉等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钉钉等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3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代理机构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bid123@126.com

传真:0574-8719857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钉钉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影响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4-58992530、58992531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金融广场C幢2楼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姜春辉、陈洁、童榆凯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和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身体健康,该人员近期未到过湖北、温州、台州等疫情高发区域,未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居家或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密切接触。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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