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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编号:HZWXQ2019-75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6日
四、公告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未写明的提供公司当地省司法厅出具的相关业务范围证明)”
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车辆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属性鉴定,车速鉴定等鉴定项目,未能体现在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须提供机构注册所在的当地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协会出具的相关业务范围证明)”。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31日17:00。
磋商文件以前所述与本《更正公告1》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更正公告1》为准,本《更正公告1》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联 系 人: 熊队
联系电话/传真: 18906749978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慈溪市界牌清源路261号
联 系 人: 岑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4-58976332
附件信息:
10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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