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非政府采购公告 > 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意见征询 > 查看详情
一、项目概况
标段 | 保洁范围 | 保洁面积 |
一 | 原江东片区:中兴路以东 | 保洁合围区域:北起甬江大道(含),南至永达路(含),西起中兴路(不含),东至世纪大道(不含);共51个路段,道路保洁面积约1512170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约148184平方米,红线退让部分面积约271714平方米,合计约1932069平方米;果壳箱预估量595个。 |
二 | 原江东片区:中兴路以西 | 保洁合围区域:北起甬江大道(含),南至兴宁路(含),西起江东北路(含),东至中兴路(不含);共40个路段,道路保洁面积约1032285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约55969平方米,红线退让部分面积约125161平方米,合计约1213416平方米;果壳箱预估量418个。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尚未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声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本项目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与其他中标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采购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1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本采购需求公示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宁波市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甬江大道1742号
联 系 人:钟先生、胡先生
电 话:0574-88315705,0574-88315725
2、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8室
联 系 人:朱佳慧、陈春楠、王慧慧、周健、陈斌武
电 话:0574-83033198
附件信息:
7.3 M
| 上一条: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下一条: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