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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设备模拟仿真系统采购项目补充公告(2021-JW43-W1021)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5-13 16:58:46     阅读:次


我单位正在组织的某设备模拟仿真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1-JW43-W1021),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中的(一)发售时间修改为:

(一)发售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中的(三)发售方式修改为:

(三)发售方式:

包号一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指定专人(须为本单位保密人员)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上述1、2、3条中的证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涉密资质证书及保密人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保密协议书(原件,一式两份)。

包号二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上述1、2、3条中的证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室;收件人:郑涵;联系电话:0574-87360849;电子邮箱:1178346875@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三、招标公告“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中的(四)投标方式修改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包号一须为本单位保密人员)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四、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本补充公告明确的事项参与相关采购活动,其他要求按照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执行。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珍、郑涵、王腾、杜振华

电 话:0574-87360849/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十楼

邮政编码:315040

采购人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0574-8616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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