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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2年度液氧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22 17:12:44     阅读:次

项目概况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2年度液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09: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2年度液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7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2年度液氧采购
     数量:600
     预算金额(元):570000
     单位:吨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需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1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07-23/12975.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当电子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提供的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8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2年0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八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6)特别说明:

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当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已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审流程。

(4)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完成评审活动,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5、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6、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7、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联系方式:0574-65773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74-27820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豪迪、曹景恺、徐炅灵、何云海、周健   

电 话:0574-2782069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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