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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公路保洁、绿化养护招标采购项目(重发)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8-09 14:45:25     阅读:次

    项目概况                                                    

    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公路保洁、绿化养护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JH-C014

项目名称: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改建工程PPP项目公路保洁、绿化养护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147万元

最高限价:147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改建工程PPP项目公路保洁、绿化养护采购

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47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586天,合同一次性签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特定资格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启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8 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 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4、评标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3年8 月29日 17时 (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45号2楼),收件人:章琴丹,联系方式:0574-65750531、13566537783。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53958767@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79号

传真:0574-59129337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9308

质疑联系人:史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9308

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45号2楼

传真:0574-65750531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琴丹、武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50531

质疑联系人:顾晶晶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5053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胜光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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