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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公告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务出行用车服务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ZWXQ2021-44(NBITC-202110546G)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务出行用车服务资格认定项目三、项目概况:
标项号 | 名称 | 合同履约期限 |
1 |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9座(含)以下】 | 本次服务采购期限为二年。 |
2 | 公务出行包车服务【9座(不含)以上】 | 本次服务采购期限为二年。 |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备有效的区县(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提供: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09:0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574-89388844。4、供应商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3有效的区县(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八、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九、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0131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联系人:姜春辉、陈洁、童榆凯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传真:0574-871985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联系人:劳叶春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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