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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集士港镇第七次人口普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0NBHSWT131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第七次人口普查服务采购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集士港镇第七次人口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承包商
子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等:
子包号 | 采购 内容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采购需求 |
子包1 | 集士港镇第七次人口普查服务采购 | 78万元 | 5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普查登记阶段结束。 | 海曙区集士港镇第七次人口普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条款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其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每子包0元人民币。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1日)。
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74-87438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联系人:许钗英、王芸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13958216395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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