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项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29 08:46:23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DZB-2020-092 (交易登记号:FSCG2020098)

二、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项目概况

1

辅助人员

劳务派遣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一)委托管理范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人员配备:预计1200名。

本次招标管理单价最高限价为80 元/人*月,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456000元。超出总预算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实际管理费用按实际使用人数结算)。

合同期内如遇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等中标单位需承担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2.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提供有效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具有月支付120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相关考核工资、奖金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日期: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3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信息表(翻阅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发送至 243090536@qq.com 邮箱中。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3 时30分

    六、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七、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13 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九、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此事项至疫情解除期间有效。

    4、供应商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当天供应商代表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当地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5、参照“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意见,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联系人:陈康伟,电话:13362848840),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10时0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6、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198609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康伟

  联系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8  

 




   

附件信息:

上一条: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慈城人武部民兵(消防、安监)之家策划布展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条: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慈城人武部民兵(消防、安监)之家策划布展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