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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村庄环境提升”、“农村公厕管理养护”评估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24 11:32:38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FSCG2020094

招标编号:HC-HZ-2020-0031;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现就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宁波市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村庄环境提升”、“农村公厕管理养护”评估工作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02日共5个工作日

二、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1

宁波市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村庄环境提升”、“农村公厕管理养护”评估工作

1

6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村庄环境提升”“农村公厕管理养护”两大类考评,一年四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相关服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报名方式:

4.1、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采购文件电子版,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项目报名期内进行报名,未报名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北京时间)。

4.3、采购文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信息表(翻阅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发送至308029773@qq.com 邮箱中,并电话确认后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截止时间:现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7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新冠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6时0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六、投标地点: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新冠疫情期间邮寄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七、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九、其他事项:

9.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9.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9.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9.6、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此事项至疫情解除期间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可自行选择):

9.6.1、请投标人代表(原则上最多派一名)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进入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出示甬行码(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将予以劝离并登记上报。

9.6.2、参照“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意见,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联系人:陈佳妮,电话:17816506008),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6时0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请于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9.6.3、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574-8918764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陈佳妮

联系电话:0574-87464312

传真:0574-87461353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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