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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宁海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稳定)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TX2019-CG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宁海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稳定)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根据《宁波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20〕7号)及《宁海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全县5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白溪水库、西溪(黄坛)水库、车岙港水库、西林水库)水源水质达标(稳定)方案,主要包括八大部分的内容,包括:(1)现场调研、(2)保护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3)保护区勘界、(4)保护区污染源强计算、(5)水质建模及环境容量核算、(6)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7)水源地水质达标(稳定)措施、方案及重点工程、(8)准保护区总量控制措施及重点工程。 | 2020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方案编制及项目验收 |
五、预算价(最高限价):6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企业或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研究背景的科研院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6月04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年06月24日14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06月24日14时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 06月24日14: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24日14: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十一、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十二、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大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投标人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17750300@qq.com
传真:0574-65359883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三、落实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地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幢
联系人:陈成辉
联系电话:0574-89286470
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联 系 人:陈宗赟
联系电话:0574-6535988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265668
传真: 0574-65265612
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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