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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GZB-NHCG2020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2020年宁海县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第三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梳理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企业名单并现场复核。2.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填报培训,提高自身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3.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对许可证填报内容进行技术审核,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4.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对排污许可核发登记、许可证印发、材料汇总和年度检查等。5.定期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6.其他与2020年排污许可相关的工作。) | 2020年12月前完成,具体视核发情况和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而适当延长。 | 53.60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本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6月04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2020年06月04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6月04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6月04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十一、重要提示: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http://ninghai.bidding.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提交或传真;联系部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15257871020,0574-83556096;通讯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联系人:冯亮 联系电话:0574-65131769
联系地址:宁海县金水东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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